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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臺北市古亭國小115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辦法

{{ $t('FEZ002') }} 教務處設備組長|

1.班級初選:初選由各班自行辦理。

2.學校複選:每班最多10(一位學生之3件作品為一組),請依規完整填寫報名表格,並依複選收件日期交件,請勿提早或延遲送件。彙整後由校內美勞專長教師擔任評選,自參加複選的作品中,評選出金、銀、銅獎項。

教務處收件日期:115116(),辦法詳如附件。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9-12|

{{ $t('FEZ005') }}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