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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古亭公告

古亭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傑出表現市長獎選拔要點及申請表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長|

114.2.17更新每班可推派4位代表進行校內選拔(本校核定4位傑出市長獎名額)

壹、依據:

113.12.18北市教國字第1133119385號函「臺北市各級學校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鼓勵每班除第一類市長獎獲獎學生外,另增加在學期間有特殊才藝表現傑出之學生,選拔其為頒授增額市長獎。

叁、對象:

  1. 本校畢業班學生(須於本校就讀高年級滿兩學年),於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社團服務、社會或學校服務、敬師孝親、助人義行,以及其他有具體事蹟者。
  2. 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第4點第1項第4款規定,參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評量成績不列入學期、學年度及畢業成績等獎項評比。

肆、承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伍、審查委員會組織:

一、召集人:校長為當然委員。

二、家長代表:家長會會長。

三、教師代表:教師會會長、六年級導師(含音樂班)

四、行政代表: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總務主任。

()審查委員會之成員不得有子女為表現傑出市長獎之候選人。

()家長代表產生,由家長會以非六年級家長為推派代表。

()教師代表產生,由教師會推派代表。

()列席者:五年級音樂班術科老師、體育老師至少一名、美勞老師至少一名、自然老師至少一名。

陸、時程:(若與教育局檢送時程差異大時,將另行調整,再上網公告)

一、學生繳件時間:114422()放學前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繳給各班導師,逾期不受理,亦不得補件。佐證資料請繳交影本(經班級導師核對資料正本),若不符規定,則不予以收件。文件審查結束後,佐證資料校方將留存建檔,影本恕不退還。

二、複審時間:請各班導師於114425()放學前,將相關資料送交註冊組(各班至多四位代表)註冊組收件後,學生不能提出變更參賽領域的要求。

三、審查時間:114430()召開審查會議

四、受獎結果:114507()前公告六年級各班傑出表現市長獎畢業生受獎名單

 

其他細項請參考附件選拔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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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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