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50062387A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防制學生涉入性影像犯罪,內政部警政署製作旨揭 宣導資料,內容包含常見性影像犯罪態樣、相關法令規定 及罰則等,並提醒如遇性影像遭偷拍、散布或冒用照片製 作性影像等情形,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儘速向警察機關 報案,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請下架,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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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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