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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轉知】教育部辦理115年「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學校教育類別)」評選作業事宜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長|

一、依教育部115年5月18日臺教學(六)字第1150046288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確依說明事項於115年5月27日(星期三)前(逾時不候)將相關資料免備文報局審查。 

三、學校教育類別(薦報機關為教育部),獲獎員額為團體獎者計1名、個人獎者計3名(國防部作業要點附件一),並請留意下列事項: 

(一)受理參選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7日止。 

(二)113、114年度已獲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之團體或個人者,依要點第6點第3項規定不得薦報,爰請勿參選。 

(三)參選人應詳閱檢送資料說明,個人獎資料之函報應依要點第5點第1項第2款規定:「由參選人所屬機關(單位)先行審查薦報資料後,再陳報教育部審查辦理薦報。」 

(四)相關函報教育部文件內容倘涉薦報不實者,將依要點第11點及要點附件四辦理。 

(五)另有關參獎事蹟及資格等未盡事項,請詳閱「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

(六)逾期處理:凡未依限完成送達程序者(含未提供全案參獎資料電子檔雲端下載連結),本局均不予受理案件(逕予駁回),檢還全案參獎資料予受薦報人。 

四、本案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路徑:首頁/重要業務專區/全民國防教育)下載;旨揭要點資訊或經國防部公布之獲獎名單,請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或全民國防教育網下載運用(國防部聯繫窗口:潘少校,電話:02-23116117分機636619)。 

五、隨文檢送「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 檢送資料說明及薦報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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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7|

{{ $t('FEZ005')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