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轉知】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長|

一、依國防部115年5月4日國政文心字第11550107062號函辦理。 

二、囿於本案時程急迫,有意參加旨揭評選之團體或個人,請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回傳調查表予本府教育局(無意願則免回),俾利管制辦理府內初審會議召開事宜。 

三、上揭參選團體或個人請於115年6月3日(星期三)前將薦報表、具體事蹟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含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函送本府教育局辦理初審作業,經初審合格者由教育局統一薦報國防部參加評選。 

四、薦報具體事蹟以前一年度(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資料,每一團體或個人以1冊(個人150頁內;團體200 頁內)為限;以電腦繕造後製成光碟並打印成冊(請分別存取WORD及PDF檔,影音、其他格式資料一律擷取成照片檔或掃描成圖檔方式置入),未提供電子檔或檔案非以前述格式製作,以致國防部無法完成彙整作業者,視同無佐證資料。 

五、本案各縣(市)政府薦報額度為2團體3個人,請各機關學校踴躍推薦所屬承辦同仁參與選拔,以鼓勵積極協助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工作之團體及個人。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5-13|

{{ $t('FEZ005')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