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長|
壹、實施目的:
一、培養適性揚才與多元展能,建立敦品勵學的價值觀,發展良好校園文化。
二、形塑學生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具備民主素養及法治觀念,激勵校內學生建 立榮譽感,引發積極學習的動力。
三、引導學生欣賞同儕優點,學習反省諸己,擴大見賢思齊與標竿模範之影響。
貳、實施主旨:選拔能自主探索學習、具團隊合作素養樂於溝通、具多元展能勇於挑戰、具同理心服務精神,並有知善行善的品德之模範生,加以表揚,作為同學之模範。
參、實施辦法:
一、以強調品德教育發展、多元適性展能、建立模範楷模為前提,師生共同依據選拔標準推薦3~5位合適人選,以符合多元價值及教育意義。
二、選拔過程應引導學生欣賞同儕優點,學習省思並肯定優良表現,融入法治教育以民主公平程序進行選拔,產生各班1名模範生。
三、對象:一至六年級,每班兩名,一名市模範生,一名校模範生。
四、同年段〈低、中、高年段〉同一獎項〈分市模範生和校模範生兩項〉不重複推薦,以表揚更多同學,提供學生更多自我成就的機會。
如:甲生一上時得過市模範生,一下、二上、二下不得競選市模範生。
若一上時得過校模範生,一下、二上、二下不得競選校模範生。
若二年級時得過市/校模範生,三年級上學期得競選市/校模範生。
若甲生三上時榮獲校模範生,三下時得再競選市模範生。
若甲生三上時榮獲市模範生,三下時得再競選校模範生。以此類推。
五、選拔標準:【請老師公開向學生說明模範生選拔標準,務求選賢舉能。】
選拔標準 | 說明 | 參考指標 |
自主行動 | 具備自主學習及探索的動力,在日常生活表現及學習中獲得喜悅與生活的自信,堪為同學表率者。 | 可參考學生日常表現,學習動機或學習領域表現等。 |
溝通互動 | 綜合各學習領域學習表現,擁有適切溝通與表達能力,樂於與人互動,並擁有團隊合作之素養者。 | 可參考學生小組合作、團隊競賽、自主展演表現等。 |
多元展能 | 發展多元智慧,盡展所長,在持續學習及進取中,擁有問題解決及面對挑戰的勇氣,具有特殊優良表現者。 | 可參考學生多元智慧表現、展現個人、團體等,校內外各項優異表現。 |
品德實踐 | 擁有同理心及服務學習的精神,表現接納包容、尊親敬長,展現知善、樂善與行善的品德,普獲同學好評者。 | 可參考學生尊敬師長、孝行典範、服務學習、善行表現等。 |
六、請於簡介中載明該模範生可供表揚楷模之具體事蹟。
七、擇期於公開場合轉頒予獲獎學生進行模範生表揚以資鼓勵,並發揮見賢思齊之效。
肆、實施原則:
一、正義原則:評選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不循私舞弊。
二、均等原則:每位師生(含科任)均為選舉人,每位在籍學生均為候選人。
三、轉學生需就讀至少一學期以上,始得參加模範生選拔。
四、同一學期模範生、孝親或禮儀楷模,以不重複為原則。
五、學生如涉及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校園性別事件,倘正進行調查處理程序者,學校應視案件之情節,得暫不列入選拔對象;經調查釐清並無疑似事實,或經學校評估已具輔導成效者,始可參選。
伍、獎勵:
一、校模範生:頒贈臺北市古亭國小模範生獎狀乙禎。
二、市模範生:頒贈臺北市市政府模範生獎狀乙禎,獎座乙座。
三、上述獲獎名冊於校網榮譽榜及兒童朝會公開表揚,並於穿堂張貼模範生簡介表。
陸、經費:所需經費由學校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註:1.模範生名單敬請於雲端硬碟共用檔案填寫,請各學年於115年4月1日(三)中午12:00前填報。
2.市模範生、校模範生簡介表請於115年4月1日(三)中午前,交回訓育組。謝老師們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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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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