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長|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無障礙協會115年2月12日無礙字第1150212001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各校相關公共建築物之無障礙設施與設備其設置及改善品質,共同建構本市公共建築物無障礙友善環境,請貴校踴躍指派負責無障礙設施與設備設置及改善業務人員1名參與培訓講習,俾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精神。
三、本局同意全程參訓人員公假派代,取得培訓結業證書者,得由校內經費支應講習費用。
四、請參閱招生簡章及報名表,或洽該協會陳先生,電話:(07)2411100。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2-24|
{{ $t('FEZ005')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