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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轉知】115學年度公立國中新生分發工作進度表及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長|

一、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辦理。

二、本市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自109學年起改以線上「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辦理。平臺提供設籍本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辦理網路報到,另提供設籍額滿國中學區改分發及戶籍異動者進行網路登記,請確實通知國小應屆畢業生家長依工作進度表所訂期限內至平臺辦理登記、報到相關作業。

三、為配合115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學新生分發作業線上化,請本市國民中小學依旨揭工作進度表所訂期程辦理新生分發入學作業,重點規定臚列如下: 

(一)請本市各實驗國民中學於115年(以下同)2月26日前檢具正額錄取之新生名冊函報本局: 

1、本局將於「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下稱分發平臺)進行鎖定,僅正額錄取之學生得選擇已錄取之實驗國民中學分發。 

2、倘嗣後家長聲明放棄錄取,則由實驗國民中學協助轉回戶籍地所在學區分發(倘為共同學區,則請家長擇 一分發)。

(二)請本市國小於3月6日前至「國小第二代校務行政系統」更新「非本市適齡學童」(如早讀、緩讀、研修、 縮修、外籍學生等)之戶籍(居留)地址、設籍日期, 並檢具戶籍謄本、居留證明等件提送所屬國民中學學區

(三)115學年度起,本局將向本府民政局調閱「本市適齡學童」戶役政資料(學區分發用): 

1、請各國小協助提醒家長於3月7日至3月15日間,至「分發平臺」選擇/確認學區、填寫本土語文選習意願、填寫戶役政及地政資料調閱授權同意書(額滿學校資格比序用,非額滿學校不調閱),倘鄰近填報截止日, 請協助稽催。   ***三月將發提醒下小單張

2、倘已逾填報截止日,仍尚未填報者,請各國小於「分發平臺」代為選擇學區、戶役政及地政資料調閱授同意書勾選不同意、本土語文課程選習意願調查表以國小修習之本土語文為準。

3、各國小3月17日16時前,確認校內所有學生均已填畢, 並分別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及「新生入學卡」,送達所屬國民中學學區。

(四)本市各國中(含非額滿學校)倘3月17日前接獲外縣市提送設籍本市之外縣市國小畢業生相關資料,務必函請各該外縣市國小提醒學生家長,符合優先分發資格者請於5月8日前攜帶所有權狀(含經公證租賃契約)、居住事實證明等文件至各國中審查,並將符合上開資格學生以內含名額納入。

(五)請各國中務必於3月20日前至「分發平臺」填報預估報到 率,並回報「表件1」,避免延宕額滿學校核定作業。

(六)俟本局核定第一階段額滿學校後: 

1、請各額滿國中至「分發平臺」發送電子郵件通知「同 意本局調閱戶役政及地政資料」之家長,於4月1日至4 月10日間,至「分發平臺」進行「額滿學校優先資格線上登記」。

2、請各國小同步以適當方式協助宣導,以廣週知。

(七)請各額滿國中於4月20日至4月28日間,至「分發平臺」 進行「線上資格審查」(非額滿學校全數錄取): 

1、經審查確符優先分發資格者,以電子郵件通知得免赴校進行實體審查。 

2、經審查不符優先分發資格者,以電子郵件通知不符合原因,且得於5月4日至5月8日間參加「實體資格審查」補正(務必同步發放紙本複審通知單,以維就學權益)

(八)各國中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或受監護人,得於5月8日前向服務學校申請優先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

1、倘非服務學校學區內:家長於3月7日至3月15日間,仍僅得依戶籍所在地選擇學區分發,並俟服務學校受理教職員工子女優先就讀後,於「分發平臺」將學生異動至服務學校。 

2、倘非服務學校學區內,且非設籍本市:請服務學校受理申請後自行於「分發平臺」建立學生資料。

(九)請各國民中學確實掌握學生人數,115學年度新生每班平均人數若達30人,請即刻陳報本局核定為額滿學校。另 為保障原學區學生就近就學權益,各校於函報本局核定額滿時,請以學生實際人數(含特教生預估酌減人數) 為計算標準;學校進行編班作業時,得依校內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折抵特教生人數。倘學校未予報備逕自收取過多學生報到,致嚴重影響班級人數上限,本局歉難核予增班並將追究相關行政責任。

(十)請各校協助宣導國中新生「網路改分發作業」於5月27日起至5月29日止;「網路報到作業」於6月2日9時起至6月4日12時止。

(十一)另額滿國中就同一學生所開立之轉介單以一次為限,學生持轉介單至改分發學校報到即應受理。改分發學校不得勸退、變相鼓勵學生重行索取轉介單至其他改 分發學校報到,倘經本局查證有據者,從嚴議處。

四、本學年度問題與解答(Q&A)新增第28問【115年起,國中分發及額滿審查作業採線上化後,應如何進行?】、第29【何謂『戶役政及地政資料調閱授權同意書』?教育局會調閱哪些資料?】、第30問【為何『額滿學校優先資格線上登記』判定我不符合優先分發資格?我能夠如何補救?】、第31問【何謂『共同學區』?是否影響額滿資格比序順位?】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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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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