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長|
一、依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請學校配合旨揭鑑定工作報名、轉介及宣導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報名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學生及家長於114年10月7日(星期二)凌晨12:00起至10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時 止,至「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寫。
2、經確認無誤後,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觀察推薦表及相關報名表件,由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檢核簽名後,於114年10月7日(星期二)至10月13日(星期一)上班日之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繳 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特教組始完成報名程序。
3、家長倘有相關硬體需求或操作疑義,得逕洽所屬學校特教組協助。
三、通過11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其安置輔導方式如下:
(一)三年級
1、就讀設有資優班學校者,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2、就讀未設資優班學校者,得就「分散式資優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擇一辦理。
(二)五年級:一律安置受理轉介鑑定學校之分散式資優資源班。
四、附上臺北市【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宣導相關資料】雲端連結,若有相關疑問請致電輔導室特教組2363-97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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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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