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4年9月10日客會語 字第1146700789號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完備國家語言教育學習教材及線上學習等資源, 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 要總綱」建置「來上客」網站,內容包含國小及國、高中 等5腔調客語數位教材,協助教師分級選用,並與客語文綱領充分結合,讓學生透過電腦、行動載具自學使用,落實 客語文教學及使用之推廣,請多加利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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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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