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臺北市11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長|

一、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局 114年8月12日召開本市11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籌備會 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網路登錄,再列印報名資料,經學校核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系統,逾時不予受理。(無需寄送紙本報名表至光復國民小學) 

(二)網路登錄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日期: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9:00至9月12日(星期五)23:59:59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於本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登錄報名資料。 

(三)上傳報名表及報名清冊至網站系統(無需寄送紙本)

1、請於報名系統開放期間上網列印「報名表及報名清冊」1式2份(檢核資料並核章),1份報名者自留,核 章後資料掃描上傳報名系統。 

2、為維護比賽之公平公正,學校逾時報名或上傳資料不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經本局查證倘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四)連續兩年(112及113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逕行參加決賽者得參加本市初賽,惟不占本市決賽代表權額度。此類資格人員應依逕行參加全國賽之資格參加決賽,不以參加初賽取得決賽代表權。(逕行參加決賽之資格,悉依決賽成績公告辦理)

(五)獲得本市代表權之參賽學校逕依規定於1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報名全國賽;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之參賽團隊因故無法參加決賽, 須於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放棄,並於12月15日(星期一)前函報教育局、副知老松國小棄賽切結書,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函報教育局之公函字號。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20|

{{ $t('FEZ005') }}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