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長|
一、依市府114年7月8日府授產業商字第1146023726號函辦理。
二、鑑於媒體報導扭蛋機內販售之物品涉有色情、成人用品及盲蛋等商品,引發家長與社會大眾關切,爰市府特訂定旨揭計畫,建立跨局處之通報、稽查與裁罰機制,以保障兒少身心健康,同時維護消費者權益及本市商業秩序。
三、本案惠請學校擇適當場合,協助向學生及家長宣導,倘於本市扭蛋機台發現前述疑慮商品,請逕向本市陳情系統1999反映,市府將依通報內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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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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