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3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028773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中小英語教師教學專業,國教署委請臺師大與學術交流基金會、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新加坡 SmartEdu Consultancies、東南亞國家教育部長組織附設區域語言中心及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共5單位合作辦理旨揭工作坊,透過密集式及全程英語研習課程,協助教師提升英語口說教學能力,俾增進教師英語教學之信心。
三、旨揭工作坊相關訊息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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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43-08-14
{{ $t('FEZ004') }}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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