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體育組長|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年2月18日114永長興字第114021801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係為支持臺灣體育良性發展,鼓勵學生積極參與體育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一)申請對象資格:
1、全臺國小、國中及高中在校生,積極參與棒球隊或足球隊,出席率達80%。
2、由教練或領隊推薦。
3、家中經濟弱勢。
4、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
(二)獎學金金額及申請方式:每人每學期獎金新臺幣8,000元,每校6位申請名額;該會將以收件順序隨到隨審,預算核發完畢即截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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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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