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工作辦理。
二、申請內容、日期及方式
(一)申請內容:貴校推動生活課程相關之教學與活動有需本分團到校輔導與協助,如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內容、課 程設計、教材教法、教學研討會、活動規劃與實施、公開授課等,推動教師專業對話,促進學校專業學習社群 等,請逕向本分團提出申請。
(二)輔導日期:自114年3月21日起至114年5月29日止,每週五為主。
三、請本校有意願之教師洽詢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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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25|
{{ $t('FEZ005') }}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