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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 $t('FEZ002') }} 學務處生教組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494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四、另請各校寒假期間辦理2天1夜以上之戶外活動,應通報學校相關業管單位,並協助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俾利掌握學生戶外活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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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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