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聘任辦法」及「臺北市國民中等學校本土教育計畫推動工作小組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參加資格:年滿20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文 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 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已持有閩南語或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請勿報名)。
(二)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2階段進行,2階段均合格者,由本局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1、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2、第二階段:參與課程、繳交心得及通過試教(詳見認證計畫)。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請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4點前填寫報名表單。將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中午前於桃源國中首頁公告審查通過名單。
(四)報名方式及地點: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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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2-25|
{{ $t('FEZ005') }}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