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本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以下簡稱軍公教警人員)。
(二)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教警人員凡報名本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已有申請其他機關同一腔調同一級別認證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並受有補助者,不得以同一腔調較低級別認證申請。
(三)申請期限:各申請單位彙整所屬(轄)軍公教警人員申請資料,分二梯次向本會提出申請:
1、第一梯次:於114年9月30日前函送本會者,由本會核定後,於114年撥付補助經費。
2、第二梯次:於114年10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間函送本會者,由本會核定後,於114年或115年撥付補助經費。
三、若有補助需求,請洽教學組。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1-29|
{{ $t('FEZ005') }}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