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教育部113年10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162號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貴校檢視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14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本市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四、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本局各學程承辦人,並請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將核章之薦送表(pdf)及電子檔(ods)免備文逕寄其電子信箱,逾期恕難受理:
(一)中等教育科:曾欣愉支援教師,電子郵件:k24057@gov.taipei;分機6363。
(二)國小教育科:柯予晴支援教師,電子郵件:be6420@gov.taipei;分機6373。
五、檢附旨揭進修需求薦送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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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1-14|
{{ $t('FEZ005') }}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