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長|
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認助就讀臺北市中小學家境清寒學生,提供生活費、 學費補助及急難救助金,期使受認助清寒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請學生家長依申請表(附件一)「填寫說明」填妥申請表,並將學生暨家長手機、e-mail信箱填入,相關資料請於113年10月14日(一)前繳交教務處註冊組檢核無誤送請校長核章。
二、本校將按照認助優先依次填寫「各校學生申請認助名單」 (附件二)。
三、各校導師與承辦人請於申請表簽名處確實填寫連絡電話, 以利基金會連絡訪查之用。
四、有意願加入基金會認助行列之認助人及團體( 含家長會、教師會、企業、協會及基金會等公益團體)請填寫 「認助意願暨捐款方式調查表」(如附件),email、傳真或郵寄至本會。
五、基金會網站將公告相關訊息, 親師生皆可上網瀏覽該會相關訊息。如有相關疑問可上網查詢或電話聯繫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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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9-12|
{{ $t('FEZ005') }}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