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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114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

{{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長|

一、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以下稱實施要點)及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以下稱大湖農工)113年8月5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30006419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有需求者請於113年9月20日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實施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 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 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大湖農工網站公告內容。

3、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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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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