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訓育組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4468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確保兒童及少年參與相關學習活動之安全,提升社團外聘、學校主辦之夏令營、課後照顧、課外工作坊、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指導人員及從事兒少相關工作人員對兒少權益法、輔導知能、性別事件防治、霸凌防制等相關專業知能,以維護學生安全及學習權益,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請貴校及幼兒園鼓勵渠等人員踴躍參與,本案學員學費、報名費全額補助,免繳費用;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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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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