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長|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6月13日藝視字第 1130001761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

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6-18|

{{ $t('FEZ005') }} 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