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旨案賡續112學年度計畫辦理,推動核心原則如下:
(一)支持學校實施跨領域統整課程,在符合教學正常化及領域學習節數原則下,得彈性調整或重組部定課程之領域學習節數。
(二)跨領域統整課程最多佔領域學習課程總節數1/5,其學習節數得分開計入相關學習領域,並可進行協同教學。
(三)回歸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與運作,落實課程審議。
三、跨領域統整課程計畫應先經學校課發會審議,並通過本市課程計畫審閱及備查作業後方得實施,其衍生協同教學鐘點費支應方式如下:
(一)鐘點費經費充足之學校逕依課發會審議決議辦理。
(二)經費不足之學校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提交申請文件送局審核,並於審核後另案簽辦補助經費。
四、檢附本市113學年度國小推動教師跨領域跨科目協同教學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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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14-12-15
{{ $t('FEZ004') }}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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