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本局112年6月12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492511號函(計達)辦理。
二、本局於前函檢送旨揭計畫,為擴大候用特聘教師人才庫,將持續邀請本市優秀教育人員參與,相關遴選作業程序(詳如計畫第六點)擇要說明如下:
(一)初審:由學校依遴選條件推薦人選,有意申請者於113年2月19日(星期一)至3月22日(星期五)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函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每校最多推薦3位人選。
(二)複審:由本局組成遴選小組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舉行面試),經審查通過者將增列置於本局候用特聘教師人才庫並公布。
三、檢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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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2-29|
{{ $t('FEZ005') }}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