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本局112年7月4日北市教國字第1123056179號函續辦。
二、為提高教師專業與學生學習成效之對應程度、落實本計畫成效深化評估,並推展本市「原住民、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教育」,旨揭計畫於112學年度新增內容如下:
(一)計畫申請書之學生學習成效評估。
(二)自主研習教師問卷,並採線上方式填答。
(三)以「原住民、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教育」為主題之研習範疇,亦可比照「議題融入」部定課程或校訂課程方式, 藉教師揪團共備、專家指導、教學情境規劃等方式,融入本市課程與教學。
三、教師參與時間與差假:
(一)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寒暑假(除備課日外)不限。
(二)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四、112年度計畫須於112年11月30日前完成辦理,請三玉國小等28校計60案,於112年12月10日前繳交實際支用明細表至幸安國小辦理核撥銷。
五、113年度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計畫申請自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計畫執行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二)以講座鐘點費、研習辦公用品費(鐘點費5%)、研習雜支費(鐘點費5%)為主,不提供誤餐費及場地費。
(三)每學期每校申請上限為4件,每件至多新臺幣1萬2,000 元;惟以「原住民、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教育」為研習範疇之社群不受件數限制,每件仍為新臺幣1萬2,000元。
(四)每社群講師以不重複為原則,同1講師至多以2次為限。
(五)經委員複審通過,將e-mail通知學校承辦人及發起人,並公告於「臺北市國小教師精進教學網」,學校承辦人逕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開班即可,無須等待公文。通過學校於經費尚未撥付前,為使計畫順利進行,請學校先行墊支。
六、深化評估方式:
(一)研習後1個月內需上傳實際支用明細表、簽到表、研習照片彙整檔、講義或教材至本市教師精進教學網。
(二)研習教師須線上填寫「揪團自主研習學員問卷」,第1學期於12月31日前完成,第2學期於6月30日前完成。(問卷網址)
七、檢附112年8至11月國民小學教師揪團自主研習經費核定一 覽表、實際支用明細表及實施計畫各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2-07|
{{ $t('FEZ005') }} 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