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特教組長|
一、目 的:
(一)研究聽障教育之理論與實際。
(二)專業輔導高中、國中、小學及幼兒園階段聽障教育與服務之師資。
(三)提昇普通班教師及特教教師聽障教育專業知能,提供學生適性教育。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縣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三、上課時間:第一階段 112 年 11 月 4 日~112 年 12 月 18 日 第二階段暫訂 113 年 3 月 4 日~113 年 6 月 3 日
四、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 R113 教室(如有變更,錄取名單一併公告) 線上「聽覺的生理基礎」課程採遠距教學方式進行,於課前公告網址。
五、參加人員:正取 20 名,若未超過 10 人,則不開班,並備取 5 名,優先順序如下:
1.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聽障生優先)
2.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代理代課教師(班上有聽障生優先)
3.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特教班合格教師、代理代課教師(班上有聽障生優先)
4. 聽障生家長
5. 對聽覺障礙相關知識有興趣者 是否需要列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數期之聽障 17 學分班)、代理代課老師
※若參加人員有需要手語翻譯或聽打翻譯服務,請於報名表備註欄註記,本計劃提供 必要的手語及聽打服務。
六、課程名稱:每科 2 學分,36 小時計
1. 聽障教育導論 2. 手語 3. 聽覺的生理基礎4. 聽障教育實務與服務 5. 聽能說話訓練含輔助科技 6. 專題演講 (4 小時)
※每科課程應實施期末評量,未通過者,不予核發學分證明書或研習證明書。
七、報名方式:
1.採傳真或郵寄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如名額已滿,將以參加人員之 1-5 項為優先錄取。開課當日,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 若原先已報名及錄取本聽障學分班,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
2.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聽障生,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
3.請於 10 月 11 日(三)前傳真或寄至本中心,傳真:06-2137944,確定名單於 10 月 16 (一) 公佈於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 。
4.若有任何疑問請電:06-2138354,洽詢 謝怡伶小姐、葉芳妤小姐。
八、學分證明或研習證明
1. 具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 10 學分之學分證明書,請假時數各科至多 12 小時,超過者則不發給該科學分。
2. 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 180 小時研習時數證明,請假時數各科至多 12 小時,超過者則不發給該科時數。
九、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期間之食宿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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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0-05|
{{ $t('FEZ005') }}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