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註冊組長|
一、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以下稱實施要點)及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以下 稱大湖農工)112年8月15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120006077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有需求請於10/2日前繳交相關資料給註冊組,將相關書面資料免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1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體育類專業指導人員教練證效期,按教育部體育署所訂「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1條規定屆滿者,應留意於114年12月31日屆期前得依原取得教練證之級別,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展延或換發該辦法所定各級教練證)、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二)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大湖農工網站,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 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tw。
(三)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視同缺漏件並放棄審查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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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3-17|
{{ $t('FEZ005') }} 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