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臺北市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本市教師語文競賽之指導知能,以提升參賽學生之表現水準,爰規劃辦理旨揭研習活動。
三、前揭研習活動各組別之日期、地點、對象等相關訊息詳見附件實施計畫,並自即日起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報名, 並完成校內薦派程序,無上開研習網個人帳號者,請以紙本繳交方式進行報名。
四、參與研習之教師(含擔任講座者),准予公假課務派代, 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字音字形組為3小時); 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則准予公假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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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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