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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行政公告

【轉知】112學年度國際教育旅行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長|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34175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國際教育旅行經費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國教署補助各校辦理國際教育旅行,補助原則如下:

(一)以補助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且行程以6天5夜為原則,參訪學校至少1校。

(二)學生每15人,補助隨團輔導老師1人全額團費;其中有身心障礙學生4人以上者,每身心障礙學生4人,另補助隨團工作人員1人全額團費。

(三)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並持有證明文件之學生者,可申請補助,補助人數以該團人數20%為上限,補助全額團費。

(四)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每團人數8人以上者,每達8人,除其中1人補助全額團費外,其餘每人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每4人,得配置1位工作人員隨隊輔導,工作人員每人補助全額團費。

(五)同一學校(包括數校)申請前往同一國別之計畫,每年度以1次為限。學校具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未能依本要點予以補助,且該學生無法負擔者,學校得協助籌措。

(六)補助每團1萬元作為發展國際教育旅行課程之經費。

三、旨揭申請案國教署補助額度50%,本市自籌款50%經費,惟資源有限,已獲本局補助之同一出國計畫,包含112年度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深耕國際教育交流計畫」及「111學年度與112學年度學校本位國際教育精進計畫(SIEP)-國際交流類別」等,不重複補助。本局初審亦將審酌各校已獲政府補助總團數。

四、配合線上系統開放,如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逕至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2.0全球資訊網 /登入計畫服務網/國際教育旅行補助,進行線上填報申請,申請期程自112年4月13日至112年4月30日止。

五、有意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請以預設帳號密碼(預設帳號為學校代碼,預設密碼為ietw學校代碼)登入系統後,立即更改帳號密碼,並填寫學校基本資料,以進行後續申請作業;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確保資訊安全,請學校妥善保管該系統網址及帳號密碼。

六、本案將依計畫內涵之完整性與經費規劃之可行性,核予經費,請各校審慎研擬計畫及編列預算,有關出國團費之經費編列原則,說明如下:

(一)請於「預算說明」欄位說明往返機票費及生活費編列情形。

(二)生活費部分請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編列,並請按所交流國家各 縣市日支數額說明每日生活費編列情形。

(三)日支數額匯率應以30計算且乘上出訪日數。

(四)最後1日生活費不含住宿費,應以0.3計算。

(五)若一日出訪2地以上,以住宿地城市日支數額計算。

七、倘有系統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李建穹先生 (電話: 02-27301162)、熊亭筑小姐(電話: 02- 27301161);如有計畫相關申請疑義,請逕洽本市國際教育資源中心(IERC)任務學校大安高工承辦人蕭為康主任、陳雅慧老師(電話:02-27091630 轉1213,電子信箱: slct@taivs.tp.edu.tw)。

八、檢附經費申請表件及團費補助基準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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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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